費利蒙中文學校學生家長手冊

費利蒙中文學校於1972年由數位熱心中文教育的家長成立. 當初成立中文學校 的宗旨在提供下一代學習中文的環境, 以及提供下一代認識中華文化的背景及 精華的機會. 多年來中文學校一直秉承著當初立校的宗旨, 更進一步的擔起另一重任: 加強華人與社區間的聯繫和溝通. 中文學校歷年來不但踴躍地參加各項灣區華人活動,也積極地參與Fremont, Union City 及 Newark 的社區活動, 同時也提供許多有意義的社區服務. 例如每年在 Fremont 及 Union City 圖書館舉辦的中國民俗文化介紹. 1992年並開辦高中學分轉換班.

近幾年來一方面由於Fremont 地區華人的聚集, 另一方面由於家長們對下一代中文教育的熱心, 中文學校已由當初的數十人成長到今日千人規模. 本校之所以能如此成長全賴家長們積極的參與和義務幹事們長時間的默默耕耘. 也只有在全體家長們的合作下才能辦的更好. 願大家攜手合作, 團結一致, 使我們的下一代有一個理想的學習中國語文和中華文化的環境, 讓中華文化延續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裡.

                

1 總則

1.1 學生應遵守費利蒙中文學校規則,學校有權對學生做適當處分。
1.2 學生應遵從老師之教導, 努力研習中國文化知識, 勿缺席, 勿遲到, 勿早退, 若有缺席, 應事先通知老師.
1.3 家長應積極參與學生學習過程, 激勵子女學習的興趣, 使中文學習並不限於每週兩小時的教學.
1.4 家長應督促學生按時做完中文家庭作業.
1.5 家長應準時接送學生上下學, 並遵守交通秩序, 以確保學生安全.
1.6 家長應主動與老師溝通中文學習之意見,以利學生學習.
1.7 家長應參與學校事務, 包括擔任幹事, 家長代表, 校區安全, 教學觀察及家長服務, 並遵行校方所安排的工作.
1.8 住址, 電話或緊急聯絡人等資料有變動時, 家長應立即通知本校註冊組; 以期能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及時連絡到家長.
1.9 家長未履行服務或嚴重違反手冊規則, 校方有權取消該家長子女下學年註冊之優先權.
1.10 家長與學生應遵守本手冊規則,若有違反規則而發生意外,本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細則

2.1 嚴禁使用教室內非本校教材, 教具, 書籍或他人用品.
2.2 不可攜帶食物,口香糖或飲料進入教室內.
2.3 保持教室清潔, 嚴禁本校學生在書桌及牆上書寫文字或畫圖.
2.4 非上課時間任何人不可滯留於教室內.
2.5 學生應遵從老師指示, 以維持上課秩序.
2.6 如有發現違反校規情況, 學生應立即報告該班老師, 並報告校方值星幹事.
2.7 下課休息時, 在校區內不可奔跑; 也不可私離校區以防意外發生.
2.8 若有學生在課間生病或受傷, 應立即向老師及校方幹事報告, 以便及時處理.
2.9 學生若有缺席, 家長應於上課前電話通知老師.
2.10 校區內禁止吸煙, 飲酒, 及攜帶危險物品, 玩具及玻璃瓶裝飲料或物品.
2.11 校區內禁止隨地拋丟紙屑. 以維持校區整潔.
2.12 本校任何活動必須限定於借用之校舍內, 其他未經正式借用之校舍, 場地或有安全顧慮之場所, 一律禁止出入及逗留.
2.13 公共體育運動場地, 可提供本校師生, 家長使用, 使用者必須遵守該場地規則, 本校絕無 "專用"特權.
2.14 校區內不可散發廣告, 政治傳單, 販賣及推銷物品.
2.15 校區內不可私自舉辦未經校方同意的活動或集會.
2.16 家長應服從校方幹事及值日家長的交通指導, 以保交通流暢. 不可違規停車, 中途下車, 以免阻礙交通.
2.17 若有緊急事故發生(如地震, 火災等), 學生與家長應遵從校方幹事及老師之指揮.
2.18 上課時間, 家長應遠離上課教室, 並避免高聲喧嘩.
2.19 家長若經老師許可留在教室內,請協助維持教室秩序. 切勿翻閱報章雜誌影響老師教學.
2.20 放學後, 家長應立即將學生接離校園.
2.21 若學生患有會傳染的疾病, 請勿送學生來校.

3 家長服務細則

3.1 服務項目及職責:

費利蒙中文學校乃為一非營利之機構,凡子女在校就讀之學生家長均有為學校及班級服務之義務. 服務項目如下:

3.1.1.校務行政人員(又稱幹事): (每學年服務時數50小時以上)
3.1.1.1 為執行一切學校活動之成員, 包括校長, 副校長, 秘書, 教務, 訓育, 註冊, 出版, 康樂, 財務, 總務, 校區安全, 人事及電腦等.

3.1.2 教務服務:(每學年服務8~20小時)
教學觀察:負責教學實況記錄, 評審, 推薦, 建議等工作, 每一學期每人觀察四至六位老師, 每次聽課二小時.

3.1.3 一般服務:(每學年服務6~10小時)
3.1.1 校區安全: 負責校內各項安全工作, 包括交通指揮, 校內環境秩序及處理緊急事項.
3.1.2 校務活動: 支援學校活動(如春節同樂會, 野餐活動及本校負責的灣區華人活動等).
3.1.3 家長會的工作人員: 負責主辦各類課外活動. 例如: 書展、Bake Sale、禮券銷售等等.
3.1.4 班級家長代表: 每班每學年至少推選二名, 任期一學年. 其職責包括執行家長會之決議, 代表家長表決學校決策, 負責聯絡班上每位家長有關校內外重要活動.

3.2 實施辦法
3.2.1 註冊時:
3.2.1.1 家長填註冊表時, 必須選擇服務項目, 若未填選, 則由校方指派.
3.2.1.2 家長之簽名證明他/她已知道其義務.
3.2.1.3 註冊組查上學年"無故不服務"之名單, 以決定是否有註冊之優先權 (若班級額滿, 則予以剔除).
3.2.2 服務通知:
3.2.3.1 校區安全幹事在家長服務日期前二週發出書面通知及執行要項說明. 若不克前來, 請家長來電及早更改日期.
3.2.3.2 其他項目的服務人員將由有關組織負責集訓及工作交待.
3.2.3 違規處置:
若無故不履行義務, 將請家長與校長面談, 再犯將書面通知並取消下學年註冊的優先權.

3.3 校區安全服務:
3.3.1 服務家長應於上課前二十分鐘到校向值星訓育幹事領取安全背心, 用具及執行須知, 到指定位置執行任務.
3.3.2 上課前: 負責校區四週主要道路交通流暢, 嚴禁路上下車, 以免阻礙交通. 若有違規, 請紀錄時間, 地點, 事由, 車牌及乘坐該車之學生姓名, 班級.
3.3.3 下課休息時間: 確定學生在設定的安全範圍內活動, 若有越區者, 私自離校者, 或危險動作遊戲者, 應立即處理, 並紀錄學生姓名, 班別, 並儘快通知校方幹事.
3.3.4 上課時間: 在指定區域巡邏並維持教室附近的安寧. 若有校外人士擾亂上課秩序, 喧嘩, 性騷擾等情況, 應立即與校方幹事聯絡及電911報警處理.
3.3.5 若有學生受他人挾持, 追擊或其他暴力事件, 視情況上前阻止, 並電911報警處理.
3.3.6 地震發生時, 各班將由老師指揮, 要求學生先迅速蹲到桌下, 然後帶領到指定疏散地點, 此時應迅速與老師聯絡, 協助清點學生, 檢視受傷及損失, 以便提供必要之醫療及聯絡.
3.3.7 火災發生時, 迅速與老師聯絡做緊急處理, 隔離現場, 並視情況電火警911.
3.3.8 學生生病或受傷時, 請護送學生至校區辦公室做適當處理.

Fire,Ambulance: 911 Suicide Prevention: 794-5211
Child Abuse Hot Line: 483-9300 American Red Cross: 429-3300
Alcohol & Drug Abuse &
Poison Control: 268-2525
Fremont Policy: 790-6800


3.3.9 其他緊急電話:

3.3.10 應變方法: 緊急狀況發生時(包括天災、地震、火災)
3.3.10.1 注意緊急信號(吹哨子)
3.3.10.2 各位老師應:
3.3.10.2.1 立即停止教學, 攜帶點名簿及急救袋, 疏散學生到指定安全區.
3.3.10.2.2 如遇地震, 先帶領全班學生蹲到桌下, 或沿牆邊站立, "勿驚慌"待震動過後, 疏散學生到指定安全區.
3.3.10.2.3 集中學生在指定區域內, 清點人數, 登記未到或失蹤學生姓名.
3.3.10.2.4 將失蹤學生名單交給指定的緊急狀況總指揮人員, 聽取最新災難狀況, 配合實行應變方法.
3.3.10.3 每位家長應:
3.3.10.3.1 立即到學校各班教室或指定安全區接子女.
3.3.10.3.2 如你正好在校園裡, 請先到指定安全區, 待清點人數後, 通知老師, 再將子女帶離校區.
3.3.10.3.3 如你無法立即到校接子女時則由校方行政部門代為全權處理.
3.3.10.4 學校應定期舉辦演習.

結語:
海外的中文教學需要家長們的鼎力支持,使得中文教學能夠繼續順利推展。懇請家長與學生務必遵守本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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